顺德高新区文化展览及服务业综合体银行融资
澄清(答疑)通知(第01号)
致各比选人:
现在就本次比选有关比选文件的内容进行澄清(答疑)、补充修改,内容如下:
一、本项目的比选文件中有关内容修改、补充如下:
1、原比选文件内容的第4页(二、比选项目内容)
(一)对意向银行借款要求 8.担保方式 B)(2)佛山市顺德区顺盛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持有委托人100%股权质押;
现修改为:
(一)对意向银行借款要求 8.担保方式 B)(2)佛山市顺德区盛弘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持有委托人100%股权质押(佛山市顺德区盛弘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为佛山市顺德区顺盛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
二、其他说明:
1.本通知书是对本项目比选文件所作出的补充、修改。对于比选文件及其他函件内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做相应修改或补充,比选人递交的比选资料中有涉及到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应位置作出修改,否则后果自负。
2.如本通知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比选文件以及其他文件有不一致的,以本通知的内容为准。
3.本澄清、答疑通知是构成比选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
特此澄清。
委托人:佛山市顺德区美创投资有限公司
日期:2021年09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