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殡仪馆火化用棺木供货商协议供货资格政府采购(第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中山市殡仪馆火化用棺木供货商协议供货资格政府采购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中山市火炬开发区中山港大道美居中心T幢西二楼209(广东曦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 年 06 月 17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2000-202001-055-0001
项目名称:中山市殡仪馆火化用棺木供货商协议供货资格政府采购
预算金额:21,600,000.00元
最高限价(如有):/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中山市殡仪馆火化用棺木供货商协议供货资格政府采购(第二次)
2、标的数量:1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项目内容:
包组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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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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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预算(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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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组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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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杉木、夹板加大棺,2.加厚夹板棺,3.夹板棺,4.加厚夹板棺,5.普通夹板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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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96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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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组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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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杉木、夹板加大棺,2.加厚夹板棺,3.夹板棺,4.加厚夹板棺,5.普通夹板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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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4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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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分为二个包组,投标人可以选择任何一个包组或全部包组进行投标,但必须对同一个包组内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仅对包组内的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2)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用户需求书”。
(3)本次采购货物(服务)必须是产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货物(服务),投标人应对项目所有的标的物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4)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5)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转发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粤财采购函〔2019〕1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其他:无。
合同履行期限:2020年07月21日至2022年07月20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12个月内任一个月或2018年以来任一年的财务状况证明文件);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文件格式提供的资格声明函);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12个月内任何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按投标文件格式提供的资格声明函);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查询截止时点为提交投标文件之日,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投标人信用记录,将查询的投标人信用记录提供给评审现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不能通过资格审查),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投标人须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成功参与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0 年 05 月 28 日至 2020 年 06 月 03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 ,下午 14:30 至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山市火炬开发区中山港大道美居中心T幢西二楼209(广东曦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方式:现场购买。购买招标文件请携带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②购买人身份证复印件。
售价(元):3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 年 06 月 17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中山市博爱六路22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D区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详见开标当天开标室安排)。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表编号:社保(20)0013。
(2)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进行参与投标及下载招标文件。
1)首次参与本市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人须先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zs.gov.cn)上进行用户注册登记后,才能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办事指引>>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用户自主注册办理指引”栏目相关信息,咨询电话:0760-88331782、0760-89817167。
2)已注册登记的投标人应当在采购公告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完成网上参与投标确认,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投标文件(上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与纸质的投标文件有不一致时,以纸质的投标文件为准)和确认投标等操作。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资料下载→政府采购系统(企业)用户手册(10.30更新)”栏目相关信息,咨询电话:0760-89817351。
3)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包组一:¥200000元;包组二:150000元】并成功到达指定账户,投标人需自行检查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投标保证金账号由投标人通过交易系统申请,按照缴款通知书上内容通过转账方式缴纳,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账号要求已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注册登记并审核通过。具体操作方法请登录“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交易列表>>在相应项目处点击‘管理’>>子账号申请>>缴款通知书”。
(3)参加开标的投标人代表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签到,签到方式有:①使用指纹或身份证或“粤省事”居民身份电子凭证签到(相关人员指纹或身份证信息需提前在交易中心综合业务窗口办理系统录入。使用“粤省事”居民身份电子凭证其居民身份证签发地需为广东省内,具体操作详见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启用“粤省事”居民身份电子凭证开标签到功能的通知”。咨询电话:0760-88331782、0760-89817167),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指纹或身份证签到或电子凭证签到确认投标文件递交的有效性;②使用企业数字证书签到的,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企业数字证书签到确认投标文件递交的有效性;③如发生签到系统故障或停电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电子签到不成功的情况,以投标截止时间前签署的纸质签到文件确认投标文件递交的有效性。
(4)在本项目开标前,投标人如有变更企业名称情况的,请在资格及符合性审查投标文件中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具体以评审意见为准。
(5)投标人自行登录本项目公告发布的媒体下载有效的电子招标文件。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gdgpo.gov.cn/)、中山市政府采购网(http://113.106.13.242:8088//zfcgback/login.faces)、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zs.gov.cn/)、广东曦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http://www.xidagc.com)。相关公告在法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山市殡仪馆
地址:中山市东区沙岗沙石路2号
联系方式:0760-8881818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曦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地址:中山市火炬开发区中山港大道美居中心T幢西二楼209
联系方式:0760-8828832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小姐
电话:0760-88288325
发布人:广东曦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发布时间:2020年0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