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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老年干部大学2020年日常保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0-05-20       阅读次数:1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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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佛山市老年干部大学2020年日常保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K_Editer/attached/file/20200520/20200520173355_9012.rar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佛山市老年干部大学2020年日常保洁服务项目

      2、招标人:佛山市新城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3、招标内容:为确保佛山市老年干部大学新校区、旧校区(包括但不限于大堂、通道及洗手间、室内、天面)、松梅苑(副楼)、门球场等公共区域及附属设施、配套设施的日常保洁,提供一个干净、整洁、舒适的办公环境。

    1)日常保洁范围包括佛山市老年干部大学新校区、旧校区(大堂、通道及洗手间、室内、天面)、松梅苑(副楼)、门球场等公共区域。

    2)为佛山市老年干部大学特殊活动提供临时有偿增援服务,中标人根据招标人通知临时增派人员,按实际增援人员数量、工时及投标文件报价结算劳务费用。

    3)项目服务期: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4、招标控制价为:¥468000.00元。

      注:投标人必须对其所投项目进行完整投标,不得缺漏,并报出唯一报价,且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否则其投标文件将导致无效投标。

    5、职责

      (1)负责每日对佛山市老年干部大学新校区、旧校区(包括但不限于大堂、通道及洗手间、室内、天面)、松梅苑(副楼)、门球场等公共区域及附属设施、配套设备的日常卫生保洁,并保证其质量;

    2)按照佛山市垃圾分类有关政策做好垃圾分类收集及清运处理工作,每日收集、清空校园内垃圾桶、果壳箱等,将垃圾统一收集到业主或招标人指定地点,做到项目区域内的垃圾随产随清;

    3)每日将收集的垃圾统一清运处理到业主或招标人指定垃圾回收站,保持垃圾桶卫生清洁摆放整齐;

    4)每日对佛山市老年干部大学的洗手间无间断放置卷纸、洗手液及擦手纸,易耗品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视为已包含在项目投标报价内;

      (5)积极主动配合佛山市老年干部大学各栋办公大楼等开展活动前的环境布置和卫生准备,以及活动后的场地清扫,恢复场地整洁。

      (6)在相关部门的允许下,积极配合并及时做好突发事件后的现场卫生清扫工作;

      (7)在卫生保洁过程中注意周围环境变化,当发现有环境卫生隐患或异常情形时,应及时、准确地告知招标人负责人和相关方;

    8)中标人员工必须自觉爱护环境,爱惜并保存好保洁工具及卫生用品等。

    9)配备投入相关保洁工具、设备及材料。

     6、驻场保洁人员设置

    岗位安排

    人数

    备注

    负责管辖范围内保洁工作安排、开展与监督

    1

    领班

    新校区北主楼及露天部分保洁

    3

    /

    负责新校区南楼保洁

    2

    /

    负责旧校区室内、大堂及通道、洗手间保洁部分

    1

    /

    负责旧校区1-12层楼宇日常保洁

    2

    /

    负责旧校区副楼松梅苑、门球场日常保洁

    1

    /

    合计

    10

    /

    备注:

    1)上述人员设置为项目日常岗位暂定人数(最终按实际人数结算),食宿交通由中标人负责;不包含任何增援人员;周六日应确保有50%以上人员在岗;

    2)值班时间:周一至周六上午7:00-11:00,下午13:30-17:30(按照实际工作需要可经招标人书面同意后调整具体上班时间)

    注:详细内容及要求详见合同。

        7、保洁人员管理要求

    1)中标人为其派遣保洁人员购买包括养老、工伤、失业、医疗、生育保险以及其他国家规定必须购买的社会保险及相应的商业意外保险,并根据招标人提供的派遣员工考勤、考核、教育培训、奖惩等资料情况建立派遣员工人事信息档案。全面负责其派遣劳务人员的劳务用工管理、劳务纠纷处理及上述社保办理,处理涉及劳动关系的所有事宜,与劳务派遣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且提供给招标人备案。对新招派遣员工,应在规定时间内办齐所有用工手续,并提供包括但不限于派遣员工档案表、花名册、身份证及学历证复印件等供招标人备案。

    2)根据派遣员工人数和服务项目配备专门的劳务管理人员,负责派遣员工的日常事务,协调处理派遣员工与招标人之间的关系,向招标人提供政策法规方面的咨询。

    3)及时掌握国家、省、市及区的有关劳动标准、劳动条件、工资福利、社会保险等方面的最新政策动态并知会招标人,积极配合招标人对新政策规定的组织实施。

    4)按招标人要求,派遣员工严格遵守招标人的规章制度和管理规范规程、忠于职守、文明礼貌、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服从和执行招标人作出的工作安排和调度。

    5)服务期内发生劳资纠纷、经济赔偿由中标人负责处理,招标人不再支付额外费用。

    6)中标人负责派遣员工经济赔偿的手续办理。

    7)中标人负责处理派遣员工提出的劳动仲裁、诉讼等事宜。

    8)中标人负责员工的薪酬管理、福利发放、社会保险及相应的商业意外保险投保。

    9)派遣员工发生工伤事故,中标人应负责办理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申请手续,并由中标人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承担用人单位的义务,并按有关规定执行。因发生工伤而引起的所有费用,除社会保险机构按政策规定支付外,其他费用均由中标人支付。

    10)因中标人服务质量、安全、管理等原因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自行承担,同时招标人有权追究其相应的经济及法律责任。

    8、其他事项:

    (1).中标人应提供所有员工的个人档案资料,经招标人确认后上岗。

    (2).如因中标人引起的劳资纠纷问题,影响正常工作的,招标人有权另行聘请人员确保正常工作,所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3).如招标人对中标人提供的人员不满意要求更换时,中标人必须及时且无条件地为招标人更换不低于原有标准的合格人员。

    (4).派遣人员的工作由招标人进行分配、管理,对派遣人员的奖惩、撤换或辞退等须经招标人同意认可。

    (5).所有派遣人员的工资薪酬必须由中标人负责按时足额发放,中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私下克扣、拖欠派遣人员的薪酬待遇。若出现此类情况,招标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书面通知中标人,由此产生的所有责任及招标人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9、派遣人员有下列情况的,招标人可随时退回:

    (1).合同期内不符合招标人要求的;

    (2).严重违反招标人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给招标人造成重大损害的;

    (4).派遣人员负责的工作因业务不熟悉或工作态度等原因引起投诉累计5次以上并经查实的;

    (5).派遣人员在外兼职,对完成招标人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招标人提出,拒不改正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被公安机关行政处罚的。

    在发生被派遣劳动者被退回或离职的情况下,中标人应及时与招标人协商再派遣事宜,中标人应按照招标人要求及时派遣符合条件的人员到招标人工作;招标人或中标人在派遣人员提前离职时及时通知对方,并协助提供相关资料。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如委托分公司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授权原件;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以上标注★条款为必须提供资料的条款。

    三、投标时间、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0528 1030分。(投标截止时间之前30分钟开始接收文件)

      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于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吉祥道10号北门佛山市新城物业发展有限公司3楼会议室递交投标资料,联系电话:郭小姐 0757-29398199

      3、投标人代表递交投标文件须携带的资料: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递交的须提供)、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原件。

      4、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当面递交密封文件。

      5、采购代理:广东曦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方式:刘小姐 0757-28099329

    四、投标文件的组成

      1、投标文件包含的内容详见附件1投标文件索引表。

      投标文件一式叁份(其中正本壹份,副本贰份),并提供投标文件电子版,投标文件电子版形式:文字部份使用word,证件证书等扫描图像文件插入在word中。投标文件电子版电子光盘(带外光盘封套,须在光盘外注明投标单位及项目名称)放在投标文件密封袋内密封后按时送交招标人。无论中标与否,上述文件不予退还,逾期送达的文件或不符合要求的文件,招标人有权拒绝投标文件。

      2、投标文件的制作、不同文字文本的释义均以简体中文文本为准,重要的外文资料须附有中文译注。

      3、投标文件所使用的公章必须为企事业法人公章,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不能以其它业务章或附属机构章代替,需签名之处必须是当事人的签名或盖章。

      4、投标文件必须装订成册,正副本分开分别装订;投标文件必须密封,正副本装在一个密封袋内,封口处盖公章。

    五、投标报价

       1投标人报价须分别报出含税报价、不含税价、税率和开票税目。投标人的报价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对于不响应此条款要求的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报价,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单位的投标价可能低于企业成本,评委会将通过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书面形式认定投标单位是否低于企业自身成本竞价,若经评标委员会评定,投标报价低于企业成本价或高于招标控制价,评标委员会将该投标文件视为没有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作废标处理。

    2、报价中必须包含中标人管理、服务等全部工作人员的工资、各类补贴、加班费、食宿交通通讯费、国家规定必须购买的社会保险、培训费、工作服费用、福利津贴费、离职经济补偿等人员成本费用、驻场服务涉及费用(装备、工具费用)、耗材及软硬件设备的投入费用、后勤及管理费用、商业意外保险、税费、合理利润、风险费用及合同实施过程中可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任何报价是以投标人可独立履行项目合同义务,并充分了解项目情况(包括现场条件等),通过合理预测与准确核算后,可达致预期效果,满足约定的验收标准和符合自身合法利益的前提下所作出的综合性合理报价,对在投标文件和合同书中未有明确列述、投标方案遗漏失误、市场剧变因素、应预见和不可预见的费用等均视为已完全考虑到并包括在投标报价之内。

    3、本项目采用固定单价承包方式,按实结算,投标人如有需要,可自行踏勘现场。中标人因完成本项目须缴纳的一切税费和各种规费均由中标人承担,并包含在所报的单价或总价内,招标人不再单独支付。

      4、投标人一旦中标,不能随意放弃中标资格。如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中标人须接受招标人的处罚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列入佛山市新城物业发展有限公司及其相关单位的黑名单,一年内不得参与其投标活动,并将相关情况抄送佛山市新城物业发展有限公司上级公司及主管部门等),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5、签订合同前,中标人须向广东曦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支付中标服务费,中标服务费金额=中标金额×1.5%,中标服务费已经包含在投标人投标报价成本内,但不单列。

    六、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法定标。

    1、收标

    招标代理机构接收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代表签到。

    2、开标环节

    1)招标代理机构按招标文件约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投标人须派员出席开标会,否则视为默认结果。

    2)宣布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截止后,招标代理机构将不再接收任何投标文件。

    3)开标前,由递交投标文件顺序的前三名投标人代表全体投标人对全部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进行当众检查。经检查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不予启封并现场退还。

    4)招标代理机构对经检查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进行启封,并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投标保证金及相关内容。

    5)当投标截止时间到达时,如投标人少于三家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启封并现场退还,本项目招标失败。

    6)招标代理机构将记录唱标内容,并当场公布。开标记录由唱标人、投标人代表和有关人员共同签字确认。如唱标内容与投标文件不一致时,投标人代表须当场提出,否则视为接受并同意开标记录。

    7)招标单位不向投标人退还开标拆封后的投标文件。

    3、评标、定标环节

    3.1 评标环节

    1)初步审查:初步审查包括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①招标代理机构先对各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进行资格审查。

    ②招标代理机构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③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则本项目将视为招标失败。

    2)招标代理机构对通过初步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提交至招标人进行定标环节。

    3)澄清与补充说明(如有)。招标代理机构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不明确、表述不清晰或者有误的内容、文字作澄清、说明或补正。

    3.2、定标环节:

    1)采用综合评分法定标。由招标人组建评标委员会,并对通过初步审查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审,并按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审得分最高的单位作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审得分次高的为第二中标候选人,依次类推。综合评审得分相等时,以价格低者优先;综合评分相等、报价相等时,则由评标委员会以投票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的排序。

    具体评审标准如下:

    2商务技术部分评审标准(50分)

    评审项

    评分标准

    分值

    企业体系认证及

    荣誉

    1、在同类项目业绩的经营中,2017 年至今连续 3 年(含)以上被区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授予同类“先进集体称号”的,得 4 分;连续两年或一年被区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授予同类“先进集体称号”的,得 2分;本小项最高得 4分。

    2、具有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GB/T2800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每提供一项认证得 2 分,本小项最高得 6 分。

    【注:提供以上获奖、相关证书及管理体系认证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0

    同类项目业绩

    近三年(即 2017 1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承接过办公楼日常保洁项目合同服务期不少于 1 年,服务金额不小于人民币35万元/年的业绩,每提供 1 项得 5 分,最高得10分。

    【注:须提供业绩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合同关键页复印件须体现其合同双方当事人名称、合同签订时间以及业绩内容。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业绩的业主证明材料(业主加盖公章,并须体现上述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并须附上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0

    服务团队

    对各投标人拟派的服务团队(保洁队伍及领班)的岗位设置、专业人员配置进行综合评价:

    优:10 分, 良:7分,中:4,差:0 分。

    【注:提供人员在投标人单位(或分支机构)购买社会保险或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证明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0

    服务方案

    投标人对服务项目的熟悉了解程度、任务分解、拟投入设备、每月易耗品投入情况、每日工作人员分工等总体服务方案进行评价,不提供方案不得分:

    1、投标人对服务项目的熟悉了解程度、任务分解;

    优:5分;良:3分;中:1分;差:0分。

    2、拟投入设备、每月易耗品投入情况;

    优:5分;良:3分;中:1分;差:0分。

    3、每日工作人员分工等总体服务方案;

    优:5 分;良:3 分;中:1 分;差:0 分。

    15

    售后服务

    根据投标人的售后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本地化服务优势、便利性、售后服务承诺、服务响应时间、特色服务等)进行综合评价:

    优:5分, 良:3 分,中:1分;差:0分。

    5

    3)价格部分评审标准( 50 分)

    1)评标基准价(Q值)计算方法

    采用算术平均值法计算,方法如下:

    经评委会审核,当有效投标人数量≤5家时,取所有通过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的有效投标报价(投标总价)的算数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当有效投标人数量>5家时,去掉一个最高投标报价和一个最低投标报价,取剩下的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

    1:计算值保留两位有效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2:除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2)报价得分:M=N-100×|P-Q|÷Q×F    

    其中 N(分):投标报价权重分值,为50分;

    P(元):通过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的有效投标报价(投标总价);

    Q(元):评标基准价;

    F:偏离扣分分值,当P≥QF=0.4;当PQF=0.2

    注:

    (1)①评标委员会将严格按照上述评审标准,对投标人进行综合评审和独立评分。评审因素评分以该项“满分值”或“分值”为上限,“0”分为下限。如投标人未能按评审标准中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不能获取相应分值。

    ②评审得分(投标报价除外)=各评委评分总和÷评委人数;报价得分按统一公式计算得分。

    ③评标委员会根据综合评审得分由高至低的顺序进行排序,并推荐排序前三名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2)在评标过程中,若经评标委员会评定,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评标委员会将该投标文件视为没有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作废标处理。

    3)当出现投标报价中文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中文大写金额为准;若出现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汇总金额为准。

    4)招标人在对评审推荐结果进行确认。招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等的规定确定中标人。

    5)替补候选人的适用情形

    中标人放弃中标资格,或拒绝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招标活动。

    七、项目进度款支付及结算

    本项目以保洁人员实际到岗之日起开始计算服务费用,若工作服务天数不足一个月的,按经招标人书面确认的当月实际服务天数计算。

    1、本项目中标人以固定单价方式承包,按实结算。结算时,招标人根据中标人投标文件所列月固定单价、月度考核评分情况、经招标人书面确认的实际服务人员数量及服务时长计算费用,结算价最终以招标人审核为准。服务费按季度进行支付,以合同签订之日起算。服务每满一个季度,中标人按采购人要求提供相关请款资料,经招标人书面确认且相关手续办理完善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上季的实际服务费用。最后一期款项,在中标人完成本项目全部工作,提交第四季度服务请款资料给招标人,经招标人验收合格、结算手续完善后15个工作日内,招标人向中标人支付本项目结算价余款。招标人每次以转帐或支票方式支付给中标人。

    2、中标人必须在每次收款前向招标人提供等额的合法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须按招标人要求开具。否则招标人有权相应顺延付款时间。 

    八、合同签订

      中标人按照《中标通知书》的要求,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0天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合同范本由招标人提供。合同从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九、其他

        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没有收到投诉异议的,采购人将确定本项目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为本项目中标人。 

     

      附件:

      1.投标文件索引表

      2.合同范本

        3.诚信投标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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