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 2018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若供应商刚注册的,则提交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
3) 2019年至今任意一个月开具的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的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4) 2019年至今任意一个月开具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 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6)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 提供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书面声明。
必须在采购代理机构登记报名且购买了采购文件。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9年09月27日至2019年10月09日期间(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广东曦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详细地址:中山市火炬开发区中山港大道美居中心T幢西二楼209)购买磋商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购买磋商文件时提供以下复印件(加盖公章):①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②资质证书复印年;③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符合供应商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即可购买磋商文件。(购买磋商文件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采购人及采购代理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供应商资格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10月16 日15时0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中山市火炬开发区中山港大道美居中心T幢西二楼209开标会议室。
十、磋商时间:2019年10月16日15时00分。
十一、磋商地点:中山市火炬开发区中山港大道美居中心T幢西二楼209评标会议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自2019年09月27日至2019年09月30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赖小姐 联系电话:15362119403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单位):陈先生 联系电话:0760-86633195
(二)采购代理机构:广东曦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地址:中山市火炬开发区中山港大道美居中心T幢西二楼209
联系人:赖小姐 联系电话:15362119403
传真:0760-88288325 邮编:528437
(三)采购人:中山市坦洲镇水利所
地址:广东省中山市坦洲镇坦神北路109号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760-86633195
传真:0760-87794641 邮编:528467
发布人:广东曦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发布时间:2019年0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