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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新闻发言人孟玮介绍《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17-12-26       阅读次数:5584
  • 国家发改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兼新闻发言人孟玮12月18日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为深化招标投标领域“放管服”改革,发改委对原《招标公告发布暂行办法》进行了修订,形成了《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以部门规章形式对外发布,明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孟玮介绍,《办法》主要规范了四方面的内容:

      一是立足公共服务基本定位,规范发布活动。要求发布媒介免费提供信息发布服务,并允许社会公众和市场主体免费查阅。

      二是按照应公开必公开原则,扩大信息发布范围。信息公开范围由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扩大到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公示等信息。

      三是适应“互联网+”招标采购趋势,强化信息开放共享。所有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全部交互汇集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开,并与相应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现信息共享。

      四是丰富监管手段严格责任追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